武警部队与解放军现役部队、解放军预备役、民兵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武装力量体系,武警部队与解放军是两个重要组成部分,它们共同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与利益、保卫人民美好生活的重任。那么武警部队与解放军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?武警部队是否应该接受各战区的领导?
从性质上来看,武警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军事性与执法性双重属性。军事性表现在武警实行军事化管理、具备军事作战能力,应对较为严重的暴力犯罪、恐怖活动等;执法性表现在依据法律法规执行一些特殊的安全保卫和执法任务,在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。
而解放军是纯粹的军事力量,是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捍卫者,具有先进的军事装备与强大战斗力,在边境争端、海上权益维护等方面坚决抵御外部军事威胁,时刻准备应对战争,是保家卫国的钢铁长城。
从职能与使命上来看,在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方面,解放军侧重抵御外部军事威胁,武警部队侧重防范境内敌对势力渗透、打击恐怖活动;在守护人民利益方面,面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,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都会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行动,为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。
现行领导体制
16年军改中,我军按照“军委管总、战区主战、军种主建”原则构建了新的军队领导管理和作战指挥体制。战区作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,在战时负责对各军种作战力量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,根据作战任务和战场形势,组织陆军、海军、空军、火箭军等多军种力量进行联合作战。
武警部队实行“中央军委-武警部队-部队”领导指挥体制,武警部队的根本职能属性没有发生变化,不列入解放军序列。武警总部作为武警部队的最高指挥机构,负责统筹规划武警部队的建设、训练、任务部署等工作,各总队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和地域特点,在武警总部的统一指挥下,执行相应的安全保卫、应急处突等任务。
既然武警部队并不列入解放军序列,和解放军一样都由军委领导指挥,那武警部队是否应该接受战区领导呢?
答案是肯定的!
首先,武警受战区指挥是有法可依的,那就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》。根据《武警法》,武警可由中央军委授权战区组织指挥,分为两种情况:平时的非战争军事行动,例如抢险救援、维稳处突、与解放军的联合训练演习等;另外就是执行战时任务时,武警肯定要配合解放军行动。
其次,从军队设置来看,目前武警总队有内卫部队、机动部队、海警部队三大类。像内卫部队在各省辖区都设有内卫总队。战区,作为本辖区的唯一最高联合作战指挥机构,按照平战一体、常态运行、专司主营、精干高效的要求,履行联合作战指挥职能。
战区作为区域军事指挥的核心机构,承担着统筹协调区域内军事力量,应对各类安全威胁的重任。武警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,让武警部队在接受战区指挥,能够使战区在应对复杂安全形势时,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力量进行有机整合,形成更加高效、协同的作战体系。在应急处突事件中,可以更加顺畅地与其他军兵种开展联合行动,实现救援力量的最优配置,大大提高救援效率和应急处突能力。